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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鸿德律师 贺鸿德律师,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律师, 惠州市律师协会理事。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,中国并购工会并购交易师。贺鸿德律师,一九九四年取得律师资格,同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。贺鸿德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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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报道

小事酿成刑事案 哥哥拿菜刀砍伤亲弟弟

仅因小小的误会,哥哥竟举起菜刀砍向亲弟弟,导致弟弟右小腿被砍伤,由小事酿成了刑事案。近日,新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,认为伤人者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
据了解,汪某林与汪某刚同为在新会打工的亲兄弟,因为平时大人需出外打工,所以小孩都委托给母亲照顾。今年3月,汪某刚从哥哥住处接走母亲,对此汪某林误以为是弟弟不让母亲给其带小孩,便于3月26日12时许,借着酒劲,来到新会会城三联村某家具厂内,持菜刀砍伤其弟弟汪某刚的右小腿。后经法医鉴定,汪某刚的损伤程度属轻伤,而汪某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

在庭审时,汪某林对自己伤害亲弟弟的行为后悔莫及,表示愿意赔偿弟弟的医药费,并且表示等刑满释放后给弟弟赔礼道歉。同时,被害人汪某刚也向法院提出求情申请,表示原谅哥哥汪某林的伤害行为,毕竟兄弟二人在外一起打拼多年,哥哥也是酒后一时冲动而打他,他请求法院从轻判处。

新会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汪某林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鉴于被告人汪某林自愿认罪,且酌情考虑此案发生在亲属之间,被害人汪某刚亦表示不予追究哥哥汪某林的刑事责任。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精神,对被告人汪某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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